导读:茅台酒商标的发展变化,见证茅台酒的不断发展壮大。
茅台酒商标的发展变化,见证茅台酒的不断发展壮大。

1950年2月,贵州茅台镇解放了。1951年11月,地方国营茅台酒厂正式成立。
全新的茅台酒有了全新的注册商标。
初注册的是“贵州茅苔”牌,上端正中为极具时代特色的工农携手图案,左右两边有波浪形线条,即俗称的“工农”牌商标。商标之下,有“贵州茅苔酒”五个红色大字和“地方国营茅台酒厂出品”十个白字。时至1956年3月,又才将“苔”字恢复为“台”字。
1953年,茅台酒开始向国外销售,商标图案改由红色五星、齿轮和金色麦穗组成。麦穗在外,五星居中,注册商标为“金轮”牌,即今天“五星”牌的前身。1956年,此商标在马来西亚、新加坡等国家注册,成为茅台酒商标在国(境)外注册的开端。
在五星牌商标上,除五角星外,还有另外两个组成部分:齿轮和麦穗,寓意茅台酒是新中国工农联盟的结晶。
自1953年开始使用“金轮”牌商标,一直到1983年前的“五星”牌商标图形,先后在图形色彩和麦粒数量上做了改变。实际上规整了图形,去除了多余的黄色填充和麦穗。
细节上的改动,让五星牌商标图形设计得更加合理。至今仍然不断地优化,变得越来越美观、漂亮。
五星牌商标,是诞生在中国一个特殊时代背景下的产物,无论它的早年叫“金轮”,还是今天叫“五星”,都凝聚着那个年代人们的坚定信仰,以及对美好生活的由衷向往。